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8篇精选)

2023-12-24 14:08:34 59 0

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第1篇

我,人称大头,因为脑容量大,所以特别聪明。我中等个,小小的眼睛(电视看多了的缘故)下有一个不高不矮的鼻梁,善于收集信息的耳朵下有一个稍厚的嘴唇子,一笑就露出两颗整齐的大板牙。说实话,我就是一个多面体,下面就请看看几个关于我的故事。 我因为属牛,就特别有牛脾气,不管什么事都要一直做到底,谁也别想拦。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和爸爸妈妈准备一起去武当山游玩。坐了五六个小时的车,我们来到了雄伟的武当山前,我和爸爸决定去一睹金顶的风采,体会诗中“无限风光在险峰”的意境,我们正准备买票去乘坐缆车时,传来消息:搭乘缆车要等四个小时。 四个小时,那都等到中午了,干脆走上去吧!可是想走平坦的路还有往回坐好长时间的车呢?算了,索性走陡路吧!刚开始妈妈怎么也不让我们去,你不知道那条路有危险,几乎笔直,像是从空中垂下随风摇曳的链子,特别是峰顶的那段路,特别滑,一不小心就会有掉下去的可能。但是,我仍然坚持要去登山峰,我原来身体瘦弱,这时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老跑在最前头,累了就歇一小会儿,虽然我知到前面的路更陡更险,可是我们并没有就此放弃。这时的努力是为了往后的成功。终于,在翻越了一个又一个的陡坡后,我们来到了山顶。我高喊一声,释放出了内心的兴奋与激动,我终于感受到了“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境界;我终于领略到了“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生在最高层”的景观;我终于体会到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哲理;我终于……兴奋间,出现了一个勇于攀登、坚持不懈的我。
深爱阅读
不知为什么,我特别爱看书,不知是受了他人的影响;还是受了老师的教导;还是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还是……总之书好像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特别爱看想象类作文 ,文中作者的奇思妙想令我赞叹,宏伟设想使我敬佩;我还爱看写人和写事类,文章中人物特点都被作者一一描写出来,一个个鲜活人物仿佛真地出现在我眼前。
还记得小时侯特别胆大(指不怕丑),一次,我突然闹肚子,第一感觉就是这次在卫生间的时间肯定会很长,索性拿几本书解闷吧!说干就干 ,什么《分类作文》、《尖子生作文》……我拿了就走,也怪,平时我都禁不住诱惑,但这次爸爸无论怎么诱惑,都毫无成效,直至我把书看完。爸爸问我,我笑而不答。笑而不答间又出现了一个爱学习,爱阅读的我。
追悔莫及
虽然我有优点很多,但我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也有缺点,不信你听听。
记得那是在小学六年级下学期时,我因在竟赛班受过培训,在班上的成绩显得突出起来,前两次月考我的成绩都排在一二名,第二次时作文竟得了满分,可就在第三次,我失利了:我只考了180多分。语文错的最多,许多都因为粗心才做错的,作文竟扣了8分,总分也排到二十多名后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被老师叫去谈话我也心甘情愿,因为在考试前我根本上没怎么复习——我自以为聪明绝顶,以前的“战绩”无人能抵,唯我独尊,结果悄悄相反。想想这些自己不是自作自受吗?我真悔恨!后悔中又出现了一个粗心大意、得意忘形的我。
听完上面的几个小故事,你对我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你一定会说:“你是一个坚持不懈、热爱学习,但是容易得意忘形的人。”想必你一定会问:“你是谁?”哈哈,我
13岁 性格内向 很沉默 没什么特点 就是爱吃零食 学习中等
没什么朋友 初一

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第2篇

马踏飞燕,又名《马超龙雀》、《铜奔马》,为东汉青铜器。奔马身高34.5厘米,身长45厘米,宽13厘米。形象矫健俊美,别有风姿。马昂首嘶鸣,躯干壮实而四肢修长,腿蹄轻捷,三足腾空、飞驰向前,一足踏飞燕着地。然而这并不是马踏飞燕原本的面目。传说在古时候有位大侠,名叫十一。据说十一的那个年代世道并不太平,很多人都学过一点功夫防身。十一的父亲也是出于这样的目的,于是让十一拜师学功夫。十一的师傅功夫可以说是连上了九重天,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十一的师门号称“天外仙宗”。正是十一14岁这一年,一天师傅正给众弟子授业。师傅突然对小童说:“你去门外迎候,有一弟子正准备来报名咱的培训班。”不多时,小童迎来了一个面目难看的家伙,师傅见他长得像个猢狲,于是赐姓为“孙”。这个“小孙”在门下一住就是7年,七年后师傅想传授他一协技艺。他却挑肥拣瘦什么都不想学,师傅在课堂上打了他三下。也不知是怎么的,之后就开始传授其本事。不多时日之后,也不知是怎么的,他就被师傅赶走了。后来有人说他得罪了一个大户人家,不得不在一个叫花果山的地方住下了。又听说他神神叨叨的,成天与猴子为伍。由此师门解散,师傅带了大量的学费不知了去向。各师兄弟们把这里哄抢一空之后也都四散而去了。十一想到回家也不过是种田务农,于是他决定到外面去闯一闯。
十一到了21岁的时候他已经是身怀绝技了。他的看家本事是配钥匙。听人说,给他一根面条,他就能捅开国库的大锁;给他一碗打卤面他能自由出入任何一个村子。十一还有一门拿手的本事就是轻功。十一的轻功可谓是出神入化,他能背着一匹马和燕子进行比赛,并能一跃而起将飞燕踏在脚下,因而此种轻功得名“背马踏飞燕”,后来人传来传去变成了“马踏飞燕”。十一的功夫更是将此功夫进一步发展,他能背着一匹马跳上任何一个城的外城墙。十一来先是到了冀州的一个小地方,具体名字也说不清了。虽说是小地方可是这里物产很丰富,地下有大量的煤矿和铁矿;这里交通也很发达紧邻渤海湾。十一到此处一看,不觉一惊:“啊呀!这个地方实在是好啊!矿藏这么丰富,海里还有石油!以后这里给点政策发展潜力无限嘛,啊!”后来,经过了几千年这里还经过了一场大地震,之后一跃成为了北方极其重要的工业城市。这自然都是后话,十一当然没能见着这些,不过不知道十一的那个姓孙的师弟知不知道。
十一并没有在这个小地方做太多的停留便来到了洛阳。可是此时的十一已经是身无分文了,正想着去哪吃点什么呢。东都洛阳果然名不虚传,是当时全国相当繁华的城市了。这里的集市很大,有卖杜康酒的,有买杜康酒的,买杜康酒的还有卖杜康酒的,一派繁荣的场面。十一从洛阳最繁华的街上走过来已经是腰缠万贯了,他马上走进了一家饭店。虽说十一现在已经是腰缠万贯了,可他并没有大把的花钱,依然保持着劳动人民的质。吃饱喝足之后,他走出饭店。
出门看见远处走来一名老者,满身的绫罗绸缎。手持一把纸扇,下坠一枚宝玉。十一可是很好的珠宝鉴赏家,从老远一眼就能看出那玉就是当年贾府公子的贴身之物,于是径直向那老人走去。两人只擦肩而过。再看十一,满面带笑。正在洋洋得意之时,十一抬手一看,啊!并未将宝玉“拿”过来,到是自己身上的钱都不见了。十一大感这个世界的不公:想我十一,自幼随师父学艺。终于因师傅携巨额学费逃跑才出徒,入得这一行。我这行怎么说,跟魔术也是差不多大的,好歹也要算我一个文艺工作者吧。可如今第一次“拿”,就献了眼,叫我如何再在这世上为人。于是十一来到山崖边,准备往下跳。他想了很多,也想了很久,但最终他还是决定跳下去。他纵身一跃,直落悬崖底。刚巧有人在这里练习攀岩,十一这一跳,把他砸个正着。十一被挂在了绳子上,而那人替十一摔死了。古时候的人是比较迷信的,十一想这一定是上天对自己的眷顾。十一想要在这大城市立足,还像刚刚那样可不行。必须要扬长避短,利用自己的特长谋求生存与发展。由于是到不太平,马匹的价钱是很高的,于是他打算去贩马。可是要到哪里去弄马呢?洛阳城内大户不少,每家到是都有几匹马。就先从小财主开始吧,这样就算不成功,小户人家家丁少被打也不会受太重的伤。干什么都要有充足的准备,十一想要把马带出城去可不能走城门。一是容易被人查出来,而且晚上行动城门也不会开。所以十一想凭着自己“背马踏飞燕”的绝技,还是把马背出城来安全的多。想到这里,十一决定先上城墙上勘察一番。就在十一在城墙上四处观望的时候,城下聚集了很多围观的群众。这时就听一个当差的朝他大喊:“嗨!小伙子!快下来吧,工头答应给工资啦!”于是十一在众人热情的“邀请”下,只能下来了。
这天夜里,十一换上了自己的工作服——全黑而且很贴身的工作服。来到了一个并不是很大的财主家。上前“帮帮帮”一敲门,里边门房的下人应了一声:“来了。”这时十一才想到原来自己是来“拿”马的,不应该敲门。于是匆匆跑到了院墙边,轻轻一点脚尖便翻过墙来。四顾无人,寻寻觅觅,来到后院牲口棚出。近前一看,一匹灰色的马正在睡觉。左右端详,心想:虽说这马个不高,身体还算健壮。那我是拿这匹马呀,还是拿这匹马呀,还是拿这匹马呀?左思右想,十一终于拿定了主意:拿这匹马!十一趁马不注意,背起来就跑。来到院墙边,又一点脚尖,翻过了院墙,按照预先计划的路线,往城墙跑来。此时由于十一先敲了门,而且他又没有给马堵嘴,马的奇怪叫声已经引来了家丁。一身橙色衣服、头发金黄的家丁赶来。亏了十一轻功了得,背了匹马还能跑得这么快。原本只是一个家丁追来,可是只见他们双手在胸前做了几个奇怪的手势。“砰”的一声,家丁周围顿时升起一阵烟雾,待烟散去,家丁又多出了十几个,而且跟之前的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来到城墙边上,家丁放慢了脚步,心想这下看你往哪儿跑?只见十一双腿一屈,“噌”的一下就飞上了城墙。看的家丁们目瞪口呆。这家丁也不是省油的灯,只见他们来到城墙前面向上一蹦,双脚竟然贴在了墙上。十一在前一路跑,后边追的家丁们随着“砰、砰、砰”的几声已全部化成烟消失了,只剩一个还在追。
十一背着马疾驰向前,家丁也穷追不舍。就这样跑了一夜,十一回头问:“你这样追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呀?”家丁说:“我就是号称我们村第一家丁的阚佳全。马就这样被你偷走,以后我还怎么混呀!再说,我家老爷知道有人偷走了宝马,特派我来追你,并许下我两碗拉面的奖励。所以我必须将你追到!”由于与十一说话,那个家丁一不小心被石头绊住,摔死在了路上。十一回头一看,哈哈大笑。可是十一背着马跑了一夜,终于经受不住长时间的劳累也死了!宝马被重重的摔在地上,只听得这匹灰色的“宝马”大叫“啊~~啊~~啊~~”!原来它竟是一头驴子。驴子对此大为不满,说道:“哼!回去我一定要让史瑞克给我多加几个保镖!我正在睡觉就被人偷出来了……”
听说那晚,洛阳城内有人曾目睹了十一背马向前飞奔的场景。于是铸成人背马的铜像。后来此物辗转传至皇宫中,皇上听说此“背马踏飞燕”的故事,觉得甚是荒诞,于是命人将人像改成飞燕。由此,此物便成为了现在为人所熟知的“马踏飞燕”。
这个故事写的并不好,前面大段叙述实在是多余。前面只有那个老者的出现是在暗暗的讽刺为富者的不仁。而全文的关键是十一和家丁两人的对话。家丁为了名(村里第一家丁)和利(两个烧饼)拼命奔波,最终丧了命。而主人公十一,背着马跑了一夜,致死才把马放下来。他不懂得解开束缚自己的枷锁,负重奔跑,最终被累死了。且不去考虑那“马”是驴,试想如果他是骑着马跑的,那又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呢?更家荒诞的是它们费尽了力气,拼命去争夺的竟然是头驴。我们每天在拼命的争夺的“名”和“利”,让我们已经被感疲惫。“名利”就像是背着的那头驴子早晚会压垮我们。只有懂的放下包袱的人才能获得更轻松。让我们再回头看看,谁又能说我们努力争取的“名”和“利”就不是那头不怎么值钱的驴子呢

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第3篇

只知道一个“不畏浮云遮望眼。”

出自王安石的《登飞来峰》: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第4篇

【年代】:宋 【作者】:王安石 【作品】:登飞来峰 【内容】: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第5篇

汉初元年,楚汉两军在中原大地拉开了历时五年的战争,史称“楚汉相争”。由于刘邦的知人善任,韩信的才华横溢,君臣携手打败了项羽,创立了大汉王朝。韩信也因为功高盖世,先被刘邦封为齐王,后被封为楚王。由齐王变成了楚王,韩信也算是衣锦还乡,韩信带着赫赫战功,衣锦还乡来到了楚国,他找到了当年使他蒙受胯下之辱的市井无赖,不但没有杀他,反而封他中尉,以洗刷当年的耻辱。但是韩信不杀这个市井无赖,不等于刘邦不杀韩信。对于刘邦来说,韩信永远是他的心头之痛、心腹之患,韩信功高盖世,活着对他就是危险,当韩信要求当假齐王时,刘邦心里便已经动了杀机,于是刘邦遇到了一个南巡的机会开始对韩信实施秘密逮捕。

韩信出身贫穷,但是胸怀大志。他等到了一个时机,就是秦末的乱世。他也等到了一个伯乐,就是萧何,在萧何的推荐下,他被刘邦重用,他和刘邦有一次谈话,对时势有出色的分析,这确实表现了韩信的雄才大略、高瞻远瞩、深谋远虑。

,“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始为布衣时,贫,好带刀剑。”这些话说明韩信曾经是布衣,最贫穷的时候,他甚至连饭都吃不上,还曾受过胯下之辱。司马迁告诉我们,韩信这个人虽然有着贵族身份,还有一把剑,我猜测可能是祖传的,他肯定买不起,祖上传的一把剑在身上,但是既没有什么德行,又没有什么本事,史书上说法叫做“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就是他没有什么良好的表现。

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西楚霸王项羽和汉王刘邦,双方为争夺全国的统治权,展开了历史上有名的“楚汉战争”。作为刘邦麾下的一代名将,韩信,公元前204年,用背水一战的策略,以数千兵力击败20万赵军。公元前202年,用十面埋伏的计策, 逼得项羽在乌江自刎而死。楚汉之争结束后,功高震主的韩信马上成了刘邦的一块心病。项羽一死,刘邦马上便夺了韩信的兵权,在公元前201年,刘邦又以谋反为名将韩信诱捕,韩信被抓时,仰天长叹: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但是刘邦此时并没有杀他,只是把他贬为淮阴侯。在公元前196年,被刘邦的妻子吕后诱杀于长乐宫钟室。根据司马迁《史记》的记载可是韩信在当齐王的时候,可以与刘邦、项羽鼎足而居,表现出对刘邦的忠贞不贰,没有谋反。

这些都是易中天教授对韩信的评论和资料  希望对你有多帮助

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第6篇

阿长告假回家,给儿子添了一些东西,也没住多久便回来了。回来时天气不热,却没有风,阿长那臃肿的身体开始冒出密密的汗珠。 这时,走到一个分叉路口,右边的那条是去鲁家的近路。左边那的那条就远了些,还要绕一大段路,奇怪的是阿长没有丝毫的犹豫,擦了擦颈上,额头上的汗,向左边的那条路走去,那件新的蓝布衫渐渐地显示出了深蓝。 不久,她来到了两家书店门口,阿长停下了脚步,用手帕擦了擦汗,进了书店。 “有什么需要帮忙吗?”伙计上下打量阿长,疑惑地问。 “哦,我要买三哼经!”阿长道。 伙计瞪大了眼睛,疑惑又似确定的说:“三哼经?!” 阿长的眉毛不禁皱起连忙说“三哼经啊,那种有画的三哼经啊!”还伸出手比划着,身上的肉也跟着一颤一颤的。 伙计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没有山哼经,没有山哼经,你到别家买吧! 只见阿长一脸失望,走出了店门,她来到另一家书店门口,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那件新买的蓝布衫似乎也在烦恼,烦恼着怎么避开那粘乎乎的汗水。 这家书店里的伙计见到阿长,连忙走出门,讨好的说:“您里面请,我们这有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不知道您要什么书?” 阿长用手帕擦了擦汗,有些局促的说“山哼经,我要买山哼经” “山哼经。”这位伙计也是听的一头雾水,“我们这有《山海经》但是没有山哼经!” 阿长用手帕擦了擦又湿又粘的额手,牙齿咬着嘴唇,努力的回想鲁迅儿对她说的话:那种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还有,还有许许多多很奇怪的画得那种三哼经! 伙计皱了皱眉头不过又舒展开了。“您说的是《山海经》吧,我们这有,不贵也就十文。” 那紧贴着她的蓝布衫终于挣脱了汗水,阿长舒心的笑了“有就好。”她给伙计十文钱,揣着那本好不容易买来的《山海经》走了。 那天气依旧不热,却吹了习习的凉风。树上不时的有几只鸟儿欢快叫着。

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第7篇

星期天,我做完作业好半天了,爸爸、妈妈外出还没回来。我想,爸爸、妈妈平时上班总是早出晚归,星期天应让他们多休息。我已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了,也应该帮爸爸、妈妈做些家务活。可做什么好呢?我把家里里里外外看了一遍,眼睛落在落满灰尘的窗户上,心念一动———对,擦玻璃。

主意一打定,我马上打了一盆清水,拿了一块抹布,又搬了一把椅子,我先把抹布浸湿后,使劲拧了一下,就拿着湿布小心地爬上椅子,踮着脚,仰着头,伸长胳膊先把窗框四周的尘土擦掉,然后,自上而下地擦着玻璃,擦了几下后,我侧头瞧了瞧,觉得擦得还挺干净的,兴冲冲地埋头继续擦,整个窗玻璃都擦了一遍,跳下椅子,退后几步一看———糟糕,玻璃上横七竖八一道道脏印子,窗玻璃都成了大花脸啦,多难看呀!再看窗框的角上也和了泥。原来,窗框上的尘土都被湿布带到玻璃上去了。怎么办呢?我把脏抹布用清水洗干净,又爬上椅子继续擦。

忙活了大半天,家里的窗玻璃全被我擦得明明的晃人眼,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不畏浮云遮望眼作文 第8篇

扩写:
天空的颜色即将淡去,太阳也将落下,遥望远处,几丝染得鲜红的云彩飘在山顶,一声鸟鸣划过天际,声音在天空中回荡,黄昏的长安是这样的沉寂。
今日的马为何走得如此之快,不觉中已来到了城外,身后留下了一串串马蹄印。
分别总是会来,不知何时来会。一扬鞭而去,扔下一阵风尘烟雾,把你的身影吞噬了。待到尘土飞尽,眼前只剩下一片茫茫的黄土,耳边似乎隐约听到那马蹄的声音,渐渐地,渐渐地,便只剩下孤鸟的哀鸣了。
此刻你的心情一定是十分的悲痛,远离了朋友,远离了亲人,远离了故乡,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难免啊,都是出外做官的人啊!
突然,,马儿呼啸着扬头向又奔去,我也恍然大悟道:“天下,只要有你这个知心朋友在,即便是我在天涯,你在海角,也会像邻居一样。无需在这临别的岔路口,像个小孩妇女一样为离别而挥泪湿襟。
想到这儿,我扬起马鞭,猛抽了一下,奔赴我的官位去了。留下了飞扬的尘土和那渐渐远去的蹄声……


黄昏离愁意
——改写《送杜少府之任蜀川》
夕阳西下,一片金辉洒向大地。这边是两条曲折的小道,路旁盛开的鲜花夺走了人的视线,蜿蜿蜒蜒通向远方。另一边是被落日照得碧波粼粼的海面,静谧而幽远。我与友人静静站立于这如画之景中,谁也不愿多说一句话,只是默默的低头沉思。唉,友人将要离京了,这已是一拖再拖的启程之日也终于来临了。
远处传来几只海鸟深沉的鸣叫。渔夫的引吭高歌引得我抬起了头。夕阳染红了如血的天空,遥望五津渡口,只见一片烟雾弥漫。我先开了腔,故作轻松地说道:“要说这离别的心情嘛,咱们都一样,谁不是背井离乡,出来做官呢。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男子汉志在四方。”友人轻轻抬起了头,牙齿死死得要咬住嘴唇,似乎是想说什么,但继而又把头重重的埋了下去,双手将包袱抓的更紧了。
我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呆呆的立了片刻后,我轻轻握住友人的手。他也轻轻地抬起了头,我看到他脸上闪过一道泪痕,他那憔悴的脸上写满了惆怅和不舍。我们四目相对,他的眼神流露出真情那是一种凄别的感伤,仿佛道出了他的心声:“我实在不想与你们分别。”我读懂了他的心,微微一笑,紧紧抓住友人的手,轻轻吟了一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句诗仿佛在刹那间触动了他的心弦,一个久违的微笑缓缓出现在我的眼前,然而其中却包含了太多丝丝切切的苦意。我分明看到那眼眶中不住打转的泪珠。
我用幽默的语气嗔怪道:“哎,咱们大男人可不能像少男少女那样在分手的岔路口沾湿手巾啊!”友人如释重负般深呼一口气,喉咙动了动,硬是将泪珠咽下。他用略微沙哑的嗓音说道:“我走了,保重!”我送他一个微笑,他也报以一个笑容,那微笑,美丽而又安详。
猛地,他抽出与我紧握的手,抓起包袱,一步一回头恋恋不舍地走向那即将启程的航船,我一路用微笑相伴。
远处传来海鸟的鸣叫,夹带着几分欢悦。夕阳柔柔的洒在身上。那阳光,暖暖的,甜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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