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书汇编 (8篇精选)

2023-12-30 11:12:31 59 0

学位申请书汇编 第1篇

有不少一建考生考过一级建造师的考试,却拿不到注册证书,针对此种常见问题,中教文化一级建造师教研团队为您权威解答。

首先,您需要符合本地区一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条件不符,即使考试过了也拿不到证。

一建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特别强调】对于专业不符合的考生即使笔试合格也无法注顺利注册。

其次,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是个复杂繁琐的过程,并不是考过立马就能拿到证的。

注册的大致流程:

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并接受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3、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初始注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5、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建设部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

6、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建设部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通过考试,拿到证书。

学位申请书汇编 第2篇

一、申请时间:

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各校接受插班申请。

二、申请资格:

凡具有龙岗户籍户口、父母一方持有人才居住证等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

子女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

三、各类学生必备的入学资料:

A类:龙岗户籍户口:

⑴本学区户籍的户口本;

⑵出生证(儿童证)、独生子女证;

⑶住房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

B类:非龙岗户籍,在南山区内工作且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1、父母一方持人才居住证人员子女:

⑴《深圳市人才居住证》;

⑵户口本、出生证、另一方及儿童本人暂住证;

⑶住房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

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

明; 四、申请及办理插班的程序:

1、监护人到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若学校同意转出则开具《转学联系函》;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函》及入学材料于规定时间到接收学校办理手续;
4、接收学校审核学生材料后若同意转入,则开具《转学联系函回执》;
5、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函回执》到转出学校领取转学资料送至接收学校存档;
6、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转学联系函》、
《转学联系函回执》整理好,根据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集中送基础教育科盖章备案;手
续不全者没有正式学籍。
7、转出和接收学校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五、转学插班说明:

1、转学插班生必须办理转出及转入手续,即转出及转入学校都同意,且由转入学
校统一报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给予学籍。否则,将不能取得正式学籍。

2、同一片区内学校学生及非同一片区的相邻学校学生,因购房地址发生变化,若
对口学校有学位应予接收,若学校学位已满或因其它原因要求转学,学校可拒绝接
收;非同一片区内学校学生,因购房地址发生变化者,若对口学校有学位应予接收,
现就读学校应同意转出

学位申请书汇编 第3篇

一、办理地基检测公司都是到:省建设厅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等所有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办理资质申请需要的手续为: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所申请检测能力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4、检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图纸及产权归属的证明材料,相对应的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情况汇总表;
5、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工作简历;
6、检测人员名册,检测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检测技术培训合格等证明材料;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
7、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

三、至于办理公司的手续,你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进行咨询。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各省所需要的资料可能会有不同,具体需要你到当地建委进行咨询。

四、申请地基基础检测公司需要的条件是:
新设立的机构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一种或多种方法),应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分检测方法,统一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含增扩检测方法)的机构,应先取得与申请检测能力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以及检测人员(地基基础类)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10人)后,方可申请资质。其检测人员中至少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含增扩检测方法)的机构,其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等应满足《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条件》(附件一)中的要求。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且须计量检定合格。
(五)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注册岩土工程师及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分开申请资质时,各项条件不得重复计算。

这是09年江苏省的条件,你可以到你所在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查询。希望这能帮到您。

学位申请书汇编 第4篇

能 具体参见学生手册 但是非艺术类只能在非艺术类中转 艺术类只能在艺术类中转 如果你想从汉文转到播音主持 基本不可能

学位申请书汇编 第5篇

考试介绍返回顶部↑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口腔执业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考试大纲返回顶部↑

一、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口腔检查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急救技术、基本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医德医风实例考核六部分。

附:2011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二、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综合笔试大纲打破原大纲按传统学科划分的模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场景,将考核的内容与知识点重新归纳整合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基础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业医师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法律法规、伦理、心理和人文学科的基础理论、概念、原则等。

专业综合:结合病历,主要考核医师必须掌握的专业理论与知识,适当融合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等知识。

实践综合:考核内容是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处理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以模拟临床情景的形式考核。例如:急诊、门诊(初诊、复诊)、病房病例或案例等。

本大纲自2010年起使用。

附:2011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免费下载入口


报名条件返回顶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口腔助理执业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3.口腔技术专业是否可以报考口腔助理医师?

不可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附: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修订通知


报名时间返回顶部↑

2011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尚未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更新,并参考:

2010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4月7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报名方式返回顶部↑

一、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注: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已于3月22日结束

附: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表填写说明

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回答

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个人上传照片规格

二、现场报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附: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报名流程

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时间汇总(已结束)


考试时间返回顶部↑

口腔助理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2011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时间尚未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更新,或参考:

2010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10年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0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0年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9月11(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第一单元 下午14:00—16:30 第二单元
技能考试返回顶部↑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注:年度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

附:2011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综合笔试返回顶部↑

口腔助理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口腔助理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

科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础综合 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预防医学、卫生法规 专业综合 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预防口腔医学 实践综合 口腔临床、社区(口腔预防)

附:2010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题型返回顶部↑

目前,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传统问答式考试评分方法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考查范围有限,选择题摒除了这些缺陷,是考试公平、公正、标准化的重要体现。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最佳选择题)和B型题(配伍题),共有A1、A2、B1、A3、A4 5 种题型。

A1 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每道试题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4个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A2 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由1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

B1 型题(标准配伍题):试题开始是5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2道试题,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A3 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2个~3个相关问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但测试要点不同,且问题之间相互独立。

A4 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开始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3个~6个相关问题。当病情逐渐展开时,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时陈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设信息,这些信息与病例中叙述的具体病人并不一定有联系。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又与随后的改变有关。回答这样的试题一定要以试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

例:

(一)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

细胞坏死的主要形态标志是

A. 线粒体肿胀

B.核碎裂

C. 胞质嗜酸性增强

D. 胞质脂滴增加

E. 自噬泡增多

(二)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

35岁女性,3周前感冒伴咽痛,2周前已痊愈。近5天颈前疼痛明显,有低热来门诊。查体:T 37.8℃,皮肤无汗,甲状腺Ⅱ°大,右叶硬,明显触痛拒按,WBC 7.8×109/L.临床诊断最可能是

A. 甲状腺右叶囊肿出血

B. 甲状腺癌伴出血C. 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

D. 急性化脓性甲状腺炎

E.亚急性甲状腺炎

(三)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

35岁男性,因饱餐和饮酒后6小时出现中上腹疼痛,放射至两侧腰部,伴有呕吐2次,为胃内容物,自觉口干,出冷汗。查体:T 38℃,四肢厥冷,脉搏116次/分,血压10/6 kPa,腹膨胀,全腹弥漫性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肝浊音界存在,移动性浊音阳性,肠鸣音消失。

1.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不应考虑的诊断是

A. 穿孔性阑尾炎

B. 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

C. 绞窄性肠梗阻

D. 急性胰腺炎

E. 急性盆腔炎

2.患者经检查诊断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如行腹腔穿刺,可能抽出液体的颜色是

A. 无色清亮液体

B.棕褐色液体

C. 胆汁样液体

D. 脓性液体

E. 血性液体

3.治疗方针应是

A. 胃肠减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B. 中药与针刺

C. 补液抗炎

D.紧急手术

E. 纠正休克后手术

(四)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

18岁女性,2年来觉下前牙咬东西无力,近期牙齿感觉松动。检查下前牙松动Ⅰ度。牙龈红肿,有牙石,其它牙龈微肿。

1.采集病史重点了解

A. 有无外伤史

B.家族史

C. 不良习惯

D. 口腔卫生习惯

E. 有无服药史

2.重点检查项目是

A. 牙髓活力

B.X线片

C. 松动度D. 外周血象

E. 牙周附着丧失水平

3.根据上述检查初步印象为牙周炎,有助于进一步确定诊断的检查是

A. 全身头颅X线

B.龈下菌斑细菌学检查

C. 局部组织病理检查

D. 药物过敏试验

E. 内分泌检查

(五)B1型题(标准配伍题)

(1~2共用备选答案)

A. 血源性

B. 腺源性

C. 损伤性

D. 牙源性

E. 医源性

1.新生儿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A)

2.化脓性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D)


通过标准返回顶部↑

1999-2010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分数线

2010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3分;

2009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4分;

2008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8分;

2007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90分;

2006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90分;

2005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1分;

2004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74分;

2003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66分;

2002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66分;

2001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76分;

2000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62分;

1999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79分。

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英雄榜


注册制度返回顶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学位申请书汇编 第6篇

如果不考虑办理深圳户口的话 所谓的5+1就是1年以上有效居住证
全家的原籍户口本;
校区内的合法购房租房合同证明;
你本人现在居住地街道办开具的计生证明材料,包含独生子女证明;
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证证明,或工商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你小孩原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以上纯手打,往采纳。
另有关办理深户方面的意向的话也可以咨询了解。

学位申请书汇编 第7篇

六、报考条件:报考者本人所在单位、服务的项目或户籍所在地应是山西省(以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为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3、申请检测员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专业(含技师、高级工)技术任职资格;
4、申请检测工程师的考生应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高级技师除外):
(1)获博士学位当年。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7)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8)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5、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检测员考试;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可免试基础科目。
八、专业划分及考试科目:
(一)专业划分:
公路水运工程师共同设置公共基础科目;
公路工程师专业划分为 材料、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科目;
水运工程师分为 材料、地基与基础、结构;
公路检测员分为 材料、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
水运检测员分为 材料、地基与基础、结构;
(二)考试内容:
1、公路水运工程师共同设置公共基础科目,公共基础包括法律法规、计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等;
2、公路工程
(1).材料专业:土工试验、集料、岩石、沥青及其混合料、水泥、水泥混凝土、无机结合稳定材料、土工合成材料、钢筋、工程质量检评标准;
(2).道路专业:路基路面现场检测、无机结合稳定材料、水泥混凝土现场检测、沥青及其混合料、工程质量检评标准;
(3).桥梁专业:石料、混凝土、钢材、成品检测、桥梁结构及构件检测、基础、工程质量检评标准;
(4).隧道专业:原料试验、隧道环境、监测监控、地质灾害、工程质量检评标准;
(5).交通安全设施专业:防护设施、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及诱导设施和安全设施工程检测;
(6).机电工程专业: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及通信管道和机电工程检测。
3.水运工程
(1).材料专业:混凝土、混凝土组成材料、沥青、砂浆、钢材、土工合成材料、石料、工程质量检评标准;
(2).地基与基础专业:土工试验、地基基础、土工合成材料、工程质量检评标准;
(3).结构包括:混凝土无损检测、混凝土构件检测、桩基、钢结构检测、结构防腐、工程质量检评标准。
(4).专业科目之间存在少部分内容交叉,具体以考试大纲为准。
九、报考程序:考生本人在考试网络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 http://zjz.moc.gov.cn),按规定如实、准确录入本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考生注册的姓名必须是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所设置的密码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将无法参加考试。
申请考试者同时向省质监站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申请表;
(二)本人学历、职称、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三)在原有试验检测资格基础上加考专业的须带原试验检测资格证;
(四)近期小二寸标准彩照4张。
(五)在赣从业的外省考生应提交项目办证明。
申请者对个人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表须经其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审核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审核责任。
为更大限度地方便报考生,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建议由所在单位汇总全部报考材料后统一提交省报名点审查。审查时间与考试报名时 间相同。

学位申请书汇编 第8篇

点击http://dean.swjtu.edu.cn/servlet/ViewNews?NewsID=224483974是西南交大第二专业,第二学位有关通知
下面是我粘贴过来的一部分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二、学生申请的条件、流程及审批

1、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无处分记录的二年级本科生可在填写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三)。

2、学生申请的截至时间是2009年9月17日,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同学于2009年9月17日前,将申请表交到辅修二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员处。9月17日后各学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学生申请表于9月21日中午12:00以前上报犀浦校区教务处教务科(1207房间),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四。

3、经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审批注册后,获得修读第二专业资格。

4、申请第二专业清提供本人大学所有成绩单(非专用成绩单),打印方法:登录本科生个人教务---学生成绩查询---以往成绩---“点击此处打印成绩单”

三、学生选课

凡录取人数超过40人的专业,采取单独组班、集中授课的方式,对不满40人的专业,可采用随班上课的方式。修读第二专业与主修专业同步进行,利用课余时间上课。最后一学期毕业论文提前布置、提前答辩,如因修读第二专业专业原因造成的超学分选课情况,可向教务处提出超学分申请。

四、关于双学位

目前我校本科专业双学位教育工作正在申报中,待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所有申请第二专业的同学自动转为双学位教育学生管理。

五、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遵照附件一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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