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8篇精选)

2024-03-30 13:06:24 59 0

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第1篇

你一定要注意,你的情况不适合或不应该提执行异议,而是应该提案外人异议。执行异议的概念是认为法院执行行为违法而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是案外人对法院的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执行异议往往明显违法,而案外人异议又从形式上表现为执行合法。因为车仍然登记在原所有权人名下,法院的执行从程序上是合法的。唯有案外人通过案外人异议的程序,从实体上证明被执行人名下的车,已经抵债给案外人了,法院应该中止对车的执行。最后,对于案外人要考虑举示债的形成、期限、抵债的过程方面的证据。

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第2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事项:ΧΧΧΧΧ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Χ年Χ月Χ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ΧΧΧ,系ΧΧΧ,人民法院判决ΧΧΧ,剥夺了我的ΧΧΧ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ΧΧΧΧΧΧ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事实和理由:(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此致ΧΧ人民法院。

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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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第4篇

可以拍卖

一下情况不能拍卖:
一是未被执行法院控制、占有的财产。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尚未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予以占有、控制,不得委托拍卖。二是不可变价的财产。拍卖是变价的一种方式,不可变价的财产无法拍卖换取价款。三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四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五是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而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六是未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的文物。七是超义务范围的可从查封物、扣押物中分出的财产。
引自中国法院网

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第5篇

可按一般申请书格式写,主要写明申请事项和事实理由。可联系律师代写。

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第6篇

大概格式给你:
执 行 异 议 申 请 书

申请人:梁 ,男,汉族,1971年7月1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 室,身份证号为 42010419710 038。

申请人:王 ,女,汉族,1978年7月12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 室,身份证号为42102219780 47。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杨烈纲、汤新泉、何素兰和武汉瑞骏商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业经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执行标的为位于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1701室的房产一套, 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产,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居住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杨烈纲与申请人梁党生、王洁借款担保纠纷执行一案并查封申请人的房产,贵院近日告知申请人贵院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申请人对此提出如下异议:

1、贵院所查封的房产是申请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贵院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拟进行拍卖,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作为申人请人的王洁已怀孕5个月,预产期在2010年5月份,如果贵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那也是有违人道的。

2、贵院不对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债务人)汤新泉、何素兰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而对作为担保人的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也是不合情理的。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0年01月20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第7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事由: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
时间

执行异议申请书锦集 第8篇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主要包括两方面:1、异议请求,即要求撤销某某号裁定书;2、事实与理由,简要陈述钱裁定书中关于事实、程序、法律等的适用错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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